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一键购业务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为规范通过直销系统进行一键购的投资行为,特订立《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一键购业务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在直销交易过程中涉及的投资者、本公司皆应遵守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相关业务规则和指引的要求制定。

第三条 本规则中未提及或未明确规定的相关事宜应参照《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和最新相关公告。

第二章 业务概述

第四条 本公司基金直销一键购业务(以下简称“本业务”)是指个人投资者通过我司直销系统购买、定投指定的目标基金时,在投资者指定银行卡作为付款方式并提交后,委托我司于T日(对于定投,T日为根据定期投资计划发起交易申请的工作日)将通过银行卡所付资金先申购易方达天天理财货币A基金(基金代码:000009),T日同时再将易方达天天理财货币A基金通过转换或赎回转认/申购的方式转到指定的目标基金。业务范围包括:一键购(定期)申购及转换交易、一键购申购及赎回转认购交易、一键购(定期)申购及赎回转申购交易。

第五条 适用投资人范围:本业务只对我司直销业务的个人投资者开通。

第六条 适用的基金:支持与易方达天天理财货币A基金(基金代码:000009)进行转换或赎回转认/申购的基金,具体以相关公告内容为准。

第七条 本业务中所涉及到的认购、申购、定投、转换和赎回的基金净值以实际交易发生日的基金份额份额净值为准。

第三章 申请的受理、撤销与确认

第八条 投资者通过直销系统提交本业务功能的交易申请,以本公司受理情况为准。投资人认、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额交付认、申购款项,投资人交付认、申购款项,认、申购成立;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认、申购生效。投资者应及时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查询交易受理情况。对于一键购定期申购及转换交易、一键购定期申购及赎回转申购交易,在根据定期投资计划发起交易申请的当日,如易方达天天理财货币A基金(基金代码:000009)暂停申购,则当期直接通过银行卡扣款定投目标基金。

第九条 基金交易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对该申请的成功确认,而仅代表我司直销系统确实接收到交易申请,申请成功与否应以基金注册机构确认结果为准。

第十条 在本业务中,除非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另有约定,一般情况下投资者可以通过网上交易系统在T日15:00之前对当日提交的一键购(定期)申购及转换交易、一键购申购及赎回转认购交易、一键购(定期)申购及赎回转申购交易提交撤销申请,提交撤销申请时,交易中对应的多笔交易将一并撤销。

第四章 交易费用

第十一条 交易费用:如无另行公告, 本业务功能的计费方式等同于实际申请日易天天理财货币A基金转换或赎回转认/申购至目标基金的网上交易的转换费率或赎回转认/申购的计费方式。

第五章 赎回转认/申购业务

第十二条 根据投资者T日发起的“赎回转认/申购”业务交易申请,于赎回基金的赎回申请发起日或赎回款到达本公司直销账户当日自动为投资者发起目标基金的“认/申购”申请。投资者在目标基金公开发售后并在有效的认购业务受理期间,方可申请办理“赎回转认购”业务。

第十三条 若“赎回转认/申购”对应的赎回申请失败,则后续“转认/申购”申请不会被发起。若“赎回转认/申购”对应的认/申购申请失败,则“赎回基金”的赎回资金在认/申购申请确认失败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划往投资者预留银行账户中。

第十四条 鉴于新发基金认购结束日的不确定性,如果“赎回基金”的赎回申请发起日或赎回款到达本公司直销账户之日,“转认购基金”已经结束认购,则“转认购基金”的认购申请将不被发起,“赎回基金”的赎回资金在到达本公司直销账户当日划往投资者预留银行账户中。若认购的基金募集失败,则“赎回转认购”的赎回资金将划往投资者预留银行账户中。

第六章 交易查询

第十五条 投资者可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查询交易申请受理结果等信息。投资者可于T+2个工作日及之后及时查询交易申请确认结果。

第七章 风险提示

第十六条 鉴于认/申购扣款效率受资金结算机构、通信线路等因素的影响,如系统在日终处理前未收到资金结算机构的扣款结果反馈,我司则将该笔交易当作无效处理,即交易申请失败;若资金结算机构在系统日终处理后反馈扣款成功,我司将做退款处理。

第十七条 对于赎回转认/申购交易,若“赎回转认/申购”对应的赎回申请失败,则后续“转认/申购”申请不会被发起;若“赎回转认/申购”对应的认/申购申请失败,则“赎回基金”的赎回资金在认/申购申请确认失败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划往投资者预留银行账户中。鉴于新发基金认购结束日的不确定性,在本业务中对应的认购申请发起之日,若认购基金已经结束认购,则认购申请将不被发起,“赎回转认购”的赎回资金在到达本公司直销账户当日划往投资者预留银行账户中;若认购的基金募集失败,则“赎回转认购”的赎回资金将划往投资者预留银行账户中。

第八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规则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与《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网上交易业务规则》之补充,与以上规则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九条 本公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的变更对本规则做出及时的修订。

第二十条 本规则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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