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基金投资人:

基金投资在获取收益的同时存在投资风险,可能会导致本金亏损。为了保护您的合法权益,特向您告知如下信息及风险,请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

1、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但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人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本金亏损。

2、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可能会导致本金亏损。风险既包括市场风险,也包括基金自身的管理风险、技术风险和合规风险等。巨额赎回风险是开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种风险,即当单个交易日基金的净赎回申请超过基金总份额的一定比例(开放式基金为百分之十,定期开放基金为百分之二十,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产品除外),投资人将可能无法及时赎回申请的全部基金份额,或者赎回的款项可能延缓支付如果投资人购买的基金投资于境外证券,除了需要承担与境内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风险之外,基金还面临汇率风险等境外证券市场投资所面临的特别投资风险。如果投资人购买的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或者基金合同约定了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限,在封闭期或者最短持有期限内,投资人将面临因不能赎回或卖出基金份额而出现的流动性约束。

3、基金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也可能导致本金亏损,它是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4、基金网上交易的特有风险也可能导致投资人本金损失,投资人通过互联网方式交易时,互联网上的数据传输可能因通信繁忙出现延迟,或因其他原因出现中断、停顿或数据不完全、数据错误等情况,从而使交易出现错误、延迟、中断或停顿,有可能导致本金亏损。
5、本公司承诺以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旗下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公司旗下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管理的某一基金产品的业绩不构成对其他基金产品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6
、本公司将对基金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进行调查和评价,并基于投资人的不同风险承受能力以及产品有不同风险等级等因素提出匹配性意见,但本公司的适当性匹配性意见仅供投资人参考,不表明是对产品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投资人应当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本公司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能力审慎决策,独立承担投资风险。投资人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发生重要变化可能影响分类应当及时告知本公司。

7投资人投资本公司管理基金产品的,应当积极关注本公司披露的信息,以确保本公司的业务或者财产状况发生变化时,能够了解到可能导致本金或者原始本金亏损的事项,或可能影响投资判断的重要事由,做好投资决策。

8、基金产品的风险评级越高,其可能导致的本金亏损也就越大,请您在购买产品前认真了解该产品相关信息,关注产品风险与自身的匹配情况,按照本公司官网披露的匹配规则。当您所购买基金产品的风险评级超出您的风险承受能力时,本公司将通过系统提示的方式警示您风险不匹配的相关风险、请您确认相关声明内容,请务必仔细阅读、确认,谨慎决策。

9、我公司旗下全部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文件)均在我公司官网进行了公示。关于限制投资者行使期限或者可解除合同期限等全部限制内容,请您重点关注基金合同的前言、基金的基本情况、基金份额的发售、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违约责任、争议的处理和适用的法律等章节及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相应部分,确保在了解情况并愿意承担相关风险的前提下投资。

 


 [吕晓1]因为《办法》第二十三条的内容实际未发生,因此理解目前的表述是在告知投资者可能性,但前期讨论到二十三条的意思还是在相关情形实际发生时,及时告知投资者。因此是否确认下几个实际情况比较好呢?例如对于(四),明确下重要事由的具体内涵。

 

《办法》第二十三条  经营机构向普通投资者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前,应当告知下列信息:

(一)可能直接导致本金亏损的事项;

(二)可能直接导致超过原始本金损失的事项;

(三)因经营机构的业务或者财产状况变化,可能导致本金或者原始本金亏损的事项;

(四)因经营机构的业务或者财产状况变化,影响客户判断的重要事由;

(五)限制销售对象权利行使期限或者可解除合同期限等全部限制内容;

(六)本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的适当性匹配意见。